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情况
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(简称上海市残联),成立于1986年9月。
1、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性质、职能和全市残疾人构成情况
----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,是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,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、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。它履行“代表、服务、管理”职能: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;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,直接为残疾人服务;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,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。
---- 上海市有52.17万残疾人,占全市总人口4.0009%;其中听力语言残疾人17.47万,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33.49%;视力残疾人9.67万,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8.53%;肢体残疾人7.07万,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.55%;智力残疾人7万,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.41%;多重残疾人6.82万,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.09;精神残疾人4.14万,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.93%。
2、组织机构
(1)市残联代表大会
----市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选举产生。
---- 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市性的代表大会。
---- 代表大会的职权为:
a.选举产生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、执行理事会领导成员;
b.聘请市残联名誉主席和名誉副主席;
c.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,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(2)主席团
---- 主席团由市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
---- 每届任期五年,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一次。
---- 主席团的职权为:
a.选举主席、副主席;
b.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,审议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;
c.检查执行理事会、评议委员会的工作;
d.决定其它重大事项。
(3)执行理事会
---- 执行理事会为市残联的常设执行机构,由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组成,负责日常工作。
---- 理事长由主席提名,主席团选举产生;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,主席团通过。
----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:
a.六个处室:办公室、人事处、宣文处、康复处、教就处、群工处;
b.八个直属事业单位:市残联信息中心、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、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、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(市残联干部教育中心)、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、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、市残联机关服务中心、市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中心。
(4)专门协会
---- 上海市残联内设上海市盲人协会、上海市聋人协会、上海市肢残人协会、上海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、上海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五个专门协会。
---- 专门协会委员由市残联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、残疾人亲属按残疾类别组成。
(5)基层组织
区、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工作,接受市残联的指导,执行市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任务。区县残联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,设主席团、执行理事会和各专门协会。
街道、乡、镇也建立了残疾人联合会,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,由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。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工作小组,由居委主任担任主席,由优秀残疾人担任副主席。
(6)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
成立于1984年11月15日,宗旨是:弘扬爱国主义、人道主义,动员社会力量,发展残疾人事业,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3、协调机构
(1)上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
上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(简称市政府残工委)是上海市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,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上海市残疾人事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规划、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,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设在市残联,其日常工作由市残联承担。
(2)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
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(简称残康办),其任务是全面完成《中国残疾人事业“八五”计划纲要(1991~1995)》中上海地区的残疾人康复任务、指标。残康办由市卫生局医政处、市民政局福利事业管理处、市教委学前教育处、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、市发改委发展处、市募捐委员会办公室、市慈善基金会、市妇联、市人口和计生委、市残联康复处组成。市残联分管理事长任主任,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处长(主任)任副主任。市残联康复处承担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。